自三孩政策实施以来,多地密集发布生育支持政策。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近日发布。根据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1月20日,在国家卫健委2022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介绍,已有25个省份完成条例(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育龄妇女担心,延长产假也可能会带来招聘性别歧视加剧、产妇岗位被顶替风险上升等问题。尤其是在私企,这种风险更大。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增加假期种类、延长假期,本意是为了支持年轻父母更好地建设幸福家庭,陪护养育子女,但如果不能很好解决“谁来为假期买单”的问题,动机与效果就很难统一。女性因为生育,不仅一个孩子,而且是两个孩子,三个孩子,将会享受相当长的连续假期,用人单位会因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而承担更多的用工成本。
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十分关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认为,育儿分担机制必须要明确。生育成本要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要利用多种措施,比如政府的补贴,税收减免手段,也要适当分担一下用人单位的成本,这样就能减轻家庭,特别是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
前述方案提出,完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董玉整说,江苏提出采取社会保险费用补贴的办法,是一个积极有效的措施,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我们要探索实施诸如税收减免、绩效奖励等一些其他相关办法和措施,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假期用工成本负担。”董玉整说,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养育成本共担的社会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愿意招聘女性、大胆培养使用女性,消除就业歧视。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要加强对妊娠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应享受全额带薪产假,且重返工作岗位时累计工龄。目前各省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延长了产假,但如果延长产假的成本由企业负担,那么企业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就会尽量不招聘女职工。因此,国家财政应承担延长产假的成本,消除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