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证明区别在于:
1、事故认定书已经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可以以此为依据确认赔偿数额。一般情形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事故证明只是证明了事故的发生情况,对双方的过错因调查不清或无法调查而没有作出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标签: 事故证明 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证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