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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季晓燕 记者 李子璇)“看到小区里的流浪猫很可怜,我偶尔会给它们喂食,现在猫把邻居抓伤了,邻居把我告上法庭,让我赔钱,我该怎么办?”日前,张女士表示很委屈,自己只是可怜小猫,怎么还惹上了官司。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市盱眙检察院获悉,刘女士与张女士淮安一小区同幢楼的邻居。此小区常有流浪猫出没,张女士及其他小区居民对流浪猫偶有投喂。2021年6月,刘女士在小区楼栋处被一只流浪猫抓伤左小腿。同日,刘女士前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829.5元。刘女士一气之下将张女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方支付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29.5元。
法院认为,张女士对流浪猫进行过投喂,不代表其对涉案流浪猫享有占有或控制等权利,亦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饲养或管理,故对该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但是,物业公司作为刘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人,理应对小区尽到管理和安全保障的义务,涉案小区有流浪猫出没,因动物具有令人难以估量的行为,即存在有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的危险,故应当认定物业对小区内流浪动物负有必要的管束义务。刘女士在小区内被流浪猫抓伤,物业作为管理者仅在小区张贴《宠物管理规定》,不能证明其对小区内的流浪动物尽到管束义务,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当下,关注流浪猫生存状态的爱心人士越来越多,有些好心居民会定点投放猫粮或剩饭剩菜,为流浪动物提供生存保障,但此举也会造成流浪动物聚集,进一步带来卫生等环境问题,并造成伤人风险,同时,也会使自己被置于纠纷之中,应谨慎为之。如果希望保护这些流浪猫狗,应该采取收容措施,避免它们在外界中游荡,同时,可以选择领养流浪猫或直接资助流浪救助中心组织来表达爱心,并倡导绝育措施,减少更多流浪动物的产生。如果被动物所伤,应第一时间将动物、伤情、周围环境等拍照取证,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并向周围群众了解动物来源,同时及时调取监控,固定证据,以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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