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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寒冬不寒冷 集中执行“送温暖”-焦点快报

镇平县法院:寒冬不寒冷 集中执行“送温暖”

为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让胜诉当事人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1月24日清晨,镇平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点30分,镇平县法院办公楼前已警灯闪烁、灯火通明,18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齐列队,有序奔赴各执行现场。

针对申请执行人马某勤与被执行人马某永、王某继承纠纷一案,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限被告马某永、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马某峰、马某春、马某、马某玲分别支付50000元;限被告马某永、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马某勤支付363639.86元。因被告马某永、王某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侯志斌提前与申请执行人马某勤做好沟通工作,结合系统中留存的被执行人住所信息找到王某家,与其耐心沟通,仍拒不履行。承办人立即将王某带回院中准备采取拘留措施,在途中被执行人态度开始缓和,在执行法官制作拘留决定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请求和申请执行人马某勤沟通和解。下午三点钟,被执行人王某交付10万元现金给申请执行人马某勤,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镇平县法院共计出动警车5辆,出动干警18人,执结案件12件,执行完毕5件,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349.8548万元,拘传8人,拘留3人。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执行干警眼中标的无大小,每一份胜诉权益都应当被守护。岁至年末,镇平县法院将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丰富并优化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威慑,以过硬的执行成效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寒冬感受到司法温度。(供稿:张海林)

标签: 镇平县法院 寒冬不寒冷 集中执行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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